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
消費投訴,是重要一招
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
發布6月消費投訴分析報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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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商品、服務被投訴最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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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情況綜述
2023年6月,舟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共調查處理消費者有效投訴602件,同比上升60.96%(增加228件),環比下降25.22%(減少203件)。
其中:商品類投訴295件,同比上升18.95%(增加47件),環比上升2.08%(增加6件);服務類投訴307件,同比上升143.65%(增加181件),環比下降40.50%(減少209件)。
投訴量居前三位的商品和服務類別為:餐飲和住宿服務230件,同比增加169件,環比減少115件;食品149件,同比增加27件,環比減少8件;家居用品20件,同比增加5件,環比增加10件。
投訴量居前三位的大類是:食品安全134件,同比增加60件,環減少8件;合同124件,同比增加64件,環比減少71件;其他97件,同比增加36件,環比減少76件。
02
典型案例
案例一
某女士于2023年6月21日投訴稱:她在新城某煙酒超市的貨架上看到某DIY產品,標價8元(未標注產品名稱),她在支付費用的時候商家卻告知要收費18元。她認為商家標錯價格是商家的責任,要求商家按照標價售賣,但被拒絕,憤而投訴要求商家按照標價收費。
后經現場調解,商家同意按照標價收費,消費者表示接受。
案例二
某女士于2023年6月18日在新城體育館車展活動中看中了一輛某型車,全款為132000元,當時銷售承諾賣給其的車是新車不會是展車。后柳女士前往普陀的4s店簽署了購車合同,支付了47000元的首付且后續車貸流程均已辦理。6月19日柳女士提車時發現該車就是展車,她認為不合理,要求協調4S店更換新車。
后經電話聯系,消費者和店方自行協商一致,由店方退賠2500元現金。
案例三
某女士于2023年6月21日在岱山某書店購買明信片,但該明信片沒有標價,詢問店員價格,店員稱不知道價格,讓她先拿走并加了微信,后店員通過微信告知該明信片需要100元,吳女士認為不合理,故投訴商家未明碼標價且亂標價。
后經工作人員核實,商家確未履行明碼標價義務,工作人員依法責令商家限期改正。工作人員同時聯系消費者是否有退貨需求,消費者表示已經使用明信片,也無其他訴求。
來源:舟山市場監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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